為嚴格落實水土保持空間管控要求,有效遏制陡坡開墾造成的水土流失,保障生態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》《吉林省水土保持條例》及《水利部關于加強水土保持空間管控的意見》(水?!?/font>2024〕4號)、《吉林省水利廳關于加快推動水土保持重點區域劃定工作的通知》(吉水保函〔2024〕5 號)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,我市已完成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工作,編制了《蛟河市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技術報告》,現公告如下:
一、禁止開墾坡度標準
按照《吉林省水土保持條例》規定,本市禁止開墾陡坡地的坡度標準為二十度以上(≥20°)。
二、劃定范圍及面積
本次劃定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涉及全市 18 個鄉鎮(街道、開發區),總面積 64635.92 公頃(占全市國土面積的 10.14%),土地利用類型以林地為主(占禁墾總面積 100%)。主要分布情況如下:漂河鎮 11806.44 公頃、白石山鎮 10367.78 公頃、松江鎮 9267.69 公頃、慶嶺鎮 8396.58 公頃、天崗鎮 5625.47 公頃等(詳細范圍見附件《蛟河市禁止開墾陡坡地分布示意圖》)。
三、管理要求
(一)禁止在劃定范圍內開墾種植農作物,嚴禁毀林開荒、違規拓耕等破壞地表植被的行為。
(二)在已劃定范圍內開墾的,由相關鄉鎮(街道、開發區)及部門指導限期退耕還林還草,恢復植被。
(三)違反本公告規定的,在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從事開墾活動的,將嚴格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》《吉林省水土保持條例》等法律法規予以查處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(四)市水利、自然資源、農業農村、林業等部門及各鄉鎮(街道、開發區)要按照職責分工,加強日常監管,建立協同聯動機制,確保禁墾要求落實到位。
四、查詢方式
本公告及詳細劃定范圍圖可通過蛟河市人民政府網站、政務公開欄查詢,也可到市水利局咨詢(聯系電話:0432-67250134)。
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2-1.蛟河市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分布圖
初審:藏宇 復審:薛俊濤 終審:闞興文